当前依法治林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讨当前依法治林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讨2004年9月8日,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在全国依法治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出了依法治林今后的道路和发展方向。那么究竟依法治林工作都包括哪些内容、依法治林工作目前的现状和今后应采取什么样的对策等,笔者就以上问题做了详细的调查,大致阐述如下:一、我国依法治林工作的提出(一)2004年11月5日,林策发[2004]196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中指出依法治林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方针之一,是新时期促进林业发展的最新标志和特征,是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为了加速推进新时期林业历史性转变,实现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林。(二)依法治林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林业法治行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立法由注重强化行政权力向注重维护经营者权益拓展、执法由多头分散向综合集中拓展、监督由注重事后追究向注重事前防范拓展、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把林业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到20XX年,基本建成比较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健全的林业普法体系,为实现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2、基本方针。——坚持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适应。第1页共8页——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服务于林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于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服务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整体推进森林资源严格保护、依法监管、积极培育、合理利用。——坚持林业法制建设和生态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和德治相统一。二、依法治林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一)依法治林工作的现状一是林业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公布施行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8部相关法律,国务院颁布了森林法实施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和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等20多件行政法规,国家林业局制定颁布了50多件部门规章,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各省区市根据当地实际,公布施行了300多件地方性林业法规和规章,尤其是近年来,各地相应制定了多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黑龙江、陕西等省制定了退耕还林条例实施办法,四川、XX省等省区制定了天然林或珍稀林木保护条例,陕西、新疆等省区制定了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湖南、山西等省制定了森林公园管理条例,XX省制定了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可以说,林业法律法规基本覆盖了林业建设的主要领域,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各项事业的发展。二是林业行政执法不断加强。多年来,林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林政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种苗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内容得到强化。到目前为止,全国共建立森林公安机构6700多个,木材检查站4000多个,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近2000个,乡镇基层林业工作站4.7万个;全国有各类林业执法人员近20万人,其中森林公安5万多人。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林业执法,每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几十万起、第2页共8页侦破刑事案件1万多起;通过开展绿剑、春雷、猎鹰、天保等不同形式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保护了林业建设成果。三是林业执法监督机制初步形成。为了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犯,维护行政管理对象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逐步建立了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实行了持证上岗制度;制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