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3页期貨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七字第Ο九二Ο一Ο四Ο七二號函准予核備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稽)字第Ο九二ΟΟΟ一九Ο三Ο號函公告施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協助期貨商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並促進期貨市場健全發展,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期貨交易所)及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期貨商公會)爰共同制定本守則,以資遵循。外國期貨商在台分公司免適用本守則第一章至第四章之規定。兼營期貨商免適用本守則之規定。第二條期貨商建立公司治理制度,除應遵守相關法令外,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保障股東權益。二、強化董事會職能。三、發揮監察人功能。四、尊重期貨交易人及利害關係人權益。五、提昇資訊透明度。第2页共23页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3页第三條期貨商應建立完備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執行,除確實辦理自行檢查作業外,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應至少每年檢討各部門自行檢查結果及稽核單位之稽核報告,監察人並應關注及監督之。期貨商管理階層應重視內部稽核單位與人員,賦予充分權限,促其確實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以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進而落實公司治理制度。第二章保障股東權益第一節鼓勵股東參與公司治理第四條期貨商執行公司治理制度應以保障股東權益為最大目標,並公平對待所有股東。期貨商應建立能確保股東對公司重大事項享有充分知悉、參與及決定等權利之公司治理制度。第五條期貨商應依照公司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召集股東會,並制定完備之議事規則(含1會議通知2簽名簿等文件備置3確立股東會開會應於適當地點及時間召開之原則4股東會第3页共23页第2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23页主席、列席人員5股東會開會過程錄音或錄影之存證6股東會召開、議案討論、股東發言、表決、監票及計票方式7會議紀錄及簽署事項8已公開發行期貨商應對外公告9關係人股東之迴避制度10股東會之授權原則11會場秩序之維護等),對於應經由股東會決議之事項,須按議事規則確實執行。期貨商之股東會決議內容應符合法令及公司章程規定。第六條期貨商董事會應妥善安排股東會議題及程序,股東會應就各議題之進行酌予合理之討論時間,並給予股東適當之發言機會。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參與出席。第七條期貨商應鼓勵股東參與公司治理,並使股東會在合法、有效、安全之前提下召開。期貨商應透過各種方式及途徑,並充分採用科技化之訊息揭露方式,藉以提高股東出席股東會之比率,暨確保股東依法得於股東會行使其投票權。第八條期貨商應依照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記載股東會議事錄,股東對議案無異議部分,應記載「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股東對議案有異議部分,應載明採票決方式及通過表決權數與權數比例。董事、監察人之選舉,應載明採票決方式及當選董事、監察人之當選權數。股東會議事錄在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妥善保存,並宜在公司網站上揭露。第4页共23页第3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23页第九條股東會主席應充分知悉及遵守公司所訂議事規則,並維持議程順暢,不得恣意宣布散會。為保障多數股東權益,遇有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之情事者,董事會其他成員宜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為主席,繼續開會。第十條期貨商應重視股東知的權利,有關公司財務、業務及內部人之持股情形,應確實遵守資訊公開之相關規定。第十一條股東應有分享公司盈餘之權利。為確保股東之投資權益,股東會得選任檢查人查核董事會造具之表冊、監察人之報告,並決議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期貨商之董事會、監察人及經理人對於檢查人之查核作業應充分配合,不得拒絕。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