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法机关腐败问题的特点、成因及对策政法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权机关,掌握并行使司法权和治安行政管理权,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正起着决定性作用
多年来,我市政法机关在市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一手抓稳定、一手抓队伍”的指导思想,以解决执法不公、不严、不廉问题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开展队伍整训,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腐败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整体上看,我市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忠于党和人民、忠于法律、可以信赖的队伍,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法治环境建设作出了贡献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政法队伍中的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少数干警的违法违纪问题还很严重,直接损害了当事群众的利益,影响了经济发展软环境,败坏了政法机关的形象,降低了法治的公信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一、突出问题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全市政法机关共立案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80起241人
其中党纪处分50人,行政处分158人,追究刑事责任47人
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一)索贿受贿、枉法行使职权案件居高不下
突出表现在利用刑事侦查、审判等司法权“寻租”,向当事人索贿或接受当事人贿赂
如2001年XX县区公安分局一元街派出所民警万玉香及市公安局经侦处民警邓建可、余和平,在侦办一起经济案件中,接受当事人贿赂14万元(3人均被判刑)
市法院原经二庭副庭长王青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受贿67万余元(今年4月案发后被捕)
此外,在办理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减刑、机动车上牌等对当事人利益影响较大的环节,都是索贿受贿案件发生的“重灾区”
还有部分干警通过插手经济纠纷或利用职务之便充当案件中间人说情、斡旋,从中索贿受贿
2001年1月至今年8月,我市共查处政法干警经济类犯罪案件37起,其中索贿受贿案件占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