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能否提起重新鉴定唐青林案件要旨司法鉴定,是指法定鉴定部门或指定鉴定部门中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依照法定程序,对商业秘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做出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在鉴定结论有重大错误,不重新鉴定将对案件的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法院应当对待证事实予以重新鉴定。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基本案情德国bdf公司创建于1989年,是世界领先的化工技术和环保技术公司,。1995年德国bdf公司在无锡设立bdf工业公司,2003年又设立无锡bdf公司,专门从事塑料型材的生产经营业务。无锡bdf公司自投产以来,使用德国bdf公司许可的塑料型材挤压技术,建立了一整套销售方案、销售网络和稳定的客户群体。刘大健、汪某某均曾为无锡bdf公司员工,刘大健在生产部门专门从事操作塑料型材挤压技术方面的工作,后升职为生产经理助理;汪某某为采购部经理,负责型材原料、生产工具的进出口采购工作;两人与无锡bdf公司之间均签订有劳动协议、保密协议等书面协议。同时,为使刘大健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术,bdf工业公司、无锡bdf公司曾指派刘大健于2002年、2004年赴德国bdf公司接受技术培训,使其精通了塑料型材挤压成型的整个生产、加工流程。2007年1月,刘大健从无锡bdf公司辞职。辞职前夕,其从无锡bdf公司带走大量挤压型材生产技术资料、生产线图纸及产品,同时利用其掌握的技术秘密,协助鼎天公司建立了相应的挤压型材生产线,负责鼎天公司的日常生产控制和质量把关。2007年上半年,汪某某从无锡bdf公司辞职。辞职前夕,其从无锡bdf公司非法窃取了该公司完整的供应商及客户信息并披露给杨清、顾正华、鼎天公司使用,并到投鼎天公司处任职,负责鼎天公司日常的采购和销售工作。第1页共7页杨清与其兄长杨成共同出资设立了XX县区永创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公司),从事模具制造。2003年,永创公司被无锡bdf公司选为塑料型材部分模具的制造商。2007年杨清离开永创公司,现担任鼎天公司总经理。杨清基于永创公司与无锡bdf公司的模具制造关系,知晓无锡bdf公司关于pmma、pc特殊生产技术及设备的存在。2007年5月,杨清、刘海燕与顾正华共同出资设立了鼎天公司,刘大健、汪某某分别担任生产经理和销售经理,杨清任总经理。鼎天公司设立后,利用刘大健、汪某某从无锡bdf公司非法获取的相关商业秘密,照搬无锡bdf公司的生产模式,从事塑料型材、塑料管道的加工制造和生产业务,并低价争抢无锡bdf公司的客户,致使其遭受巨额经济损失。2006年底至2007年初,刘大健、汪某某、杨清、顾正华还将非法窃取的涉案商业秘密透露给案外人蔡纪海,欲共同设立公司,后因故未成。法院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刘大健、杨清、鼎天公司非法披露、使用德国bdf公司、无锡bdf公司涉案技术秘密,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刘大健、杨清、鼎天公司停止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涉案技术秘密的行为并共同赔偿德国bdf公司、无锡bdf公司经济损失45万元以及合理费用324346元。德国bdf公司、无锡bdf公司、刘大健、杨清、鼎天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诉。法院认为:一、德国bdf公司、无锡bdf公司主张的技术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1、XX省科技信息研究所于20XX年3月27日对pc、pmma型材挤出冷却定型技术出具了科技查新报告,其查新结论为:委托项目有以下三个特点,①挤出型材经过数个排列的控型条,控型条材料为黄铜,控型条内通水,挤出型材通过控型条的黄铜导热体使型材冷却,控型条的定位可进行三维调控;②在控型条冷却挤出型材同时,风扇(风管)伴随型材传送进行吹风第2页共7页(空冷),降低型材内应力。风管可移动,风量可调节;③挤出型材拖动装置可适应型材高度作调节,实现双腔或多腔挤出的牵引,控制挤出型材的传送速度。该三个特点在所检索到的国内外相关文献及技术中未见同时述及。2、鼎天公司上诉称涉案技术不是非公知技术,主要依据有两点,一是认为鉴定时参考信息不准确,未能参考其提供的fr2783744号专利文献资料;二是认为根据XX省XX市锡城公证处于20XX年9月1日制作的(20XX)锡证民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