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共卫生管理方案要切实落实和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区卫生局要按照标准,各镇办是规范化村卫生所建设工作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的责任主体
对承担公共卫生补助的医生严格把关,强化区属医院对规范化村卫生所的指导和监督
区政府将把规范化村建设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工作列入政府重点督查项目,每季度督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
推动我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为解决群众看病难、吃药贵问题
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体系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规范化村卫生所建设暨解决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3号)精神,结合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全面推进规范化村卫生所建设,完善村卫生所功能,解决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使广大农民享受到方便、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从整体上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目标任务纳入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行政村(详见附件1达标率为100%其余的行政村(纳入城中村改造的除外)达标率不低于70%年全部达标
要把村卫生所建设纳入城中村改造的总体规划中,纳入、年度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
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解决全区所有管理达标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经费
三、村卫生室设置及基本要求选址依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新建的规范化村卫生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100平方米
由村委会和区属医院共同确定
村卫生所地址原则上设在村委会所在地,用地由村集体无偿提供;村卫生所的乡村医生必需具有乡第1页共4页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建成后的村卫生所归集体所有
由区属医院对村卫生所进行指导和监督,人员通过公开招聘发生或由区属医院实行代理管理
村卫生所要承担污染病疫情报告、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职能,提供罕见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