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9页普洱市政府办公自动化OA系统应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发展,加强对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的管理,确保全市电子公文传输工作规范化,确保电子公文传输的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云南省电子政务2005-2007年建设规划纲要》、《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5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06〕5号)以及《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OA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普政办发〔2008〕3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洱市政府办公自动化OA系统(以下简称政府OA系统)采用上海泛微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e-office协同办公标准版,可实现公文流转、短信邮件管理、常务日程管理、行政事务、信息发布等模块的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功能
申请接入单位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见附件)
第2页共19页第1页共1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9页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已批准或即将申请接入电子政务网,并使用我市政府OA系统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以及各使用单位的使用人员(以下简称使用人员)
第二章电子公文流转内容第四条在市政府OA系统中流转的内容为使用单位的电子公文和信息等
第五条涉密级(秘密以上)文件和紧急文件不在系统中进行交换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