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省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省农业厅《2011年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布置要求,结合我场危房改造工作实际,现就**年我场危房改造工作做如下安排,望贯彻执行
一、基本原则**年我场危房改造采取自愿、自主改造和集中统一改造相结合原则进行
二、扶助对象和危房界定(一)扶助对象危房改造对象是居住在我场辖区范围内危房中的家庭,优先解决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困难户家庭
(二)危房界定1、破损严重、房龄超过四十年的房屋以及土坯、泥草结构的居民住房;2、建设部门认定的危房;3、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4、破旧平房集中连片、危房面积超过50%的居民点
三、改造方式(一)原址重建旧房原址重建原则要求整排重建,按照总体规划统一层高、统一户型、前后对齐,颜色相一致的原则实施改造
规划部门上户落实规划许可,确定层高(三层)、外形颜色,土管部门上户确定位置、测量面积
在实施改造过程中,危房办上户照好旧房照片、在建中照片、完工照片
不能整排重建的,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不改造户思想工作,一是做好动员集中改造工作,二是引导其产权置换,以原址房产证面积在南瓜岗安置区进行1:1置换,三是既不重建,又不置换的,原址上不能添加任何附属建筑,可以自行维修,但维修后不落实补贴政策,在其新建后落实补贴政策
第1页共8页原址重建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的原则操作,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总场规划办、土管办、危改办及分场(社区)参照我场总体规划协商,形成意见,场规划部门、土管部门实地规划测量,危改办方办理危改补贴材料,通过联审联批后方可实施拆除改造
初验工作由各分场(社区)统一书面报告申请,场规划办、土管办、危改办、纪委到场查看,报县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