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纠纷排查调解方案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营造和谐环境为目标,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着力点,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杜绝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人民群众满意率,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实现“新跨越、进十强”的新目标作出新贡献
参加人员和组织机构四里河街道人民调解员参加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
司法所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共同参与
为加强活动组织机构,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胡云峰担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董平担任副组长,司法所所长、司法所助理员及各社区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四里河司法所,负责本地区活动的开展
主要任务(一)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1、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街道和社居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楼院长要深入辖区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确保矛盾纠纷排查纵到底、横到边,排查率100%
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物业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
按照社区每周、街道每半第1页共4页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要求,定时深入社区、企业和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区域,排查矛盾纠纷
街道将根据实际需要,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