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债权债务清理方案为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债权债务清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清理我区财政性借出资金,把清理我区财政性借出资金与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保证全区预算正常执行,促进我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一)摸清家底,理顺关系;(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三)加强监管,防范财政风险;(四)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努力减轻对社会和经济的负面影响
二、债权债务清理的范围和内容及时限债权债务清理的范围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
这次债权债务清理的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我区社会事业的或专门项目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的财政性资金
清理的时限,2010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各类债权债务;对2011年以后发生的债权债务严格按现行的财务制度执行
三、债权债务清理的方法步骤本次债权债务清理实行以形成债权债务单位为清理主体,区债权债务清理领导小组督查督办,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11年1月1日—1月28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动员,并深入到有第1页共5页关单位或处所,发放催还通知书并签收回执,宣传对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各种暂付(借出)、暂收(借入)款项进行调查摸底,如实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债权债务清理一览表”,认真做好核实核对工作,于2011年1月28日前报送一份到区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办公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