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甲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甲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二○○六年五月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甲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总论1
1项目背景和建设意义1
1项目背景海上天然气生产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重要的上游生产领域之一,扩大上游石油和天然气的生产能力,延伸和发展油气资源的产品生产链,壮大下游产业,以一体化发展模式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是既定的企业发展战略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海南岛琼东南海盆地的崖13-1气田和莺歌海盆地的东方1-1气田已投入生产,形成58亿米3/年的天然气生产能力,可满足香港和海南省及周边地区的城市燃气、工业燃料用气和发电用气的要求
目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决定开发莺歌海盆地的乐东22-1和15-1两个天然气气田
这两个天然气田探明储量610亿m3,可采储量为375亿m3,可实现年产气量20亿m3,形成稳定供气10-12年的生产规模
新气田开发需要开拓大的天然气下游用户,同时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公司”)需要发展下游产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联合公告(2004年第26号)“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4年度)”,在天然气资源的优化利用产业方面,优先发展甲烷直接氧化制甲醇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提出了由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日产4000吨甲醇项目(以下简称为“拟建项目”)(立项批复见附件1),利用这两个气田的天然气生产甲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