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规范1总则1
1为规范安徽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
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公寓、别墅的安全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执行
3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当纳入居民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并与居民住宅小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4安全防范工程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性,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5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版)适用于本标准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94-2007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12663-2001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T21741-2008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设计要求GA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94-2002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368-2001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678-2007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GA/T644-2006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761-2008停车场(库)安全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