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转移培训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和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部署要求,以农村贫困农户为对象,以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和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目的,完善“雨露计划”实施管理机制,探索“雨露计划”实施的新举措、新办法、新路子
二、目标任务我县试点工作是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村贫困家庭的方式,对符合规定要求的、自主自愿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实行凭证直接补助的方式,从而增进“雨露计划”培训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减少管理环节,提高管理效率
三、实施步骤(一)补助对象和标准1、补助对象
全县“十二五”贫困村中,当年参加1个月以上转移技能培训并获取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优先给予补助,在全县补助资金许可的前提下,补助对象可以逐步扩大到本县其他区域
2、补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600元
(二)补助申请与资格认定1、申请补助
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技能证书的培训对象,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扶贫和和移民办提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补助申请,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a、省“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b、申请人照片、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当年申请人获取的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与确认
县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受理培训对象申请后,要对其申请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第1页共3页(1)初审
各乡(镇)扶贫和移民办要对培训对象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查重点为:a、户籍是否属于试点范围内的“十二五”贫困村等;b、当年获取的技能证书是否真实可靠(可通过向发证机关或有关网站查证核实);c、是否已经享受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
初审确认后要在申请对象所在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