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子公司运营监控制度制订部门:集团经营管理部制度类别:明天控股有限公司经营性子公司运营监控制度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使集团能动态地了解和掌握各经营性子公司的经济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经营性子公司经济运行的对策和建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对经营性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与控制
第三条释义本制度所称经营性子公司是指集团全资、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市和非上市经营性公司
第四条管理体系(如图)各经营性子公司应指定或成立与集团经营管理部对口的部门以便于业务的衔接,如企管部、总办或计划管理部等
第五条管理原则运行监控应遵循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职责划分1.集团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职责[(1)]审议、批准各经营性子公司的使命、年度计划
(1)[(2)]与各经营性子公司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
(2)[(3)]听取各经营性子公司的年度、季度运营报告
(3)[(4)]听取集团经营管理部的集团经营性子公司整体运营报告
(4)[(5)]审议、批准集团经营管理部的符合性审查报告和整改方案
(5)[(6)]审议、批准专项调查计划、报告及其整改方案
(6)[(7)]审议、批准对各经营性子公司的年度考核和奖惩方案以及年度考核结果和奖惩落实方案
集团经营管理部职责(1)组织各经营性子公司编制年、季、月综合计划和分项计划
(2)建立统计信息渠道,定期提出各经营性子公司及其整体运营报告,进行经营状况调查、比较分析和改善策划
(3)负责经营目标制定和经营绩效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各经营性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及时反馈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4)对各经营性子公司实施符合性审查工作并提交报告和整改方案,根据领导要求或就企业经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