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院研究生会)是在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党总支领导下、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下全体在校研究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章宗旨和任务一、本会宗旨: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宗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服务
二、院研究生会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三、本会基本任务:1、及时传达贯彻研究生党总支、研究生团总支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根据研究生自身特点制定工作计划
定期召集研究生班级、党务主要学生干部布置工作任务,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保证研究生会各项工作的完成;2、带领研究生认真搞好专业课的学习,组织各种竞赛,社会调查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巩固所学知识;3、开展各种适合研究生特点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种比赛,丰富研究生的课余文化生活;4、关心研究生的疾苦,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研究生对研究生处及学院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桥梁作用,协助党、团组织搞好各项工作;5、配合研究生处做好部分研究生管理工作,检查研究生指引规章制度的情况,并定期向有关组织汇报;6、加强研究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提高研究生干部的改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会员一、凡在景德镇陶瓷学院取得学籍并办理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为研究生会成员
二、研究生会成员权利及义务(一)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1、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2、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二)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义务1、有遵守院研究生会章程的义务;2、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