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枢指〔2009〕3号关于印发《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明枢纽改扩建及东南环线工程各参建单位:现将《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1—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铁道部关于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的建设管理要求,为加强昆明铁路枢纽铁路扩能改造及东南环线工程(下称昆枢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职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法》、《铁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5号),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昆枢工程质量建设目标: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把昆明枢纽扩能改造及东南环线建设成“安全、优质、快速、环保”的精品工程
昆枢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一)无质量责任一般以上事故;(二)按照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三)开通速度达到设计要求;(四)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及铁道部相关验收标准
—2—第三条质量方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把确保质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过程控制,落实责任和标准,强化工程监理,推进管理创新,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目标
第四条质量管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91号国家主席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15号国家主席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21号国家主席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第279号国家主席令)
(五)国家及铁道部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
(六)铁道部《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