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制度之改革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司法制度经历了建立、撤销、恢复重建和发展的曲折历程,其间理论上深受虚无主义以及极左路线的影响,到如今依然不完善,在实际生活之中司法部门僵化而低效的应对方式和机制严重影响了司法权的权威性,其直接原因是由于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引起司法腐败,其根源在于司法为民理念不足、司法行为不规范及现行司法体制的防腐和抗干扰能力太弱,外部监督机制沦为空谈
将腐败分子清除司法机关,确保司法独立,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已经成为了一件势在必行的事情
司法制度的改革必须紧紧围绕司法公正这一核心,必须充分认识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在司法活动中的重要性,准确诠释公正、效率的现代司法理念,进而减少广大当事人的讼累,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完全体现出程序公正的价值之内涵,以实现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重振法律权威的司法改革总目标
由此可见,对司法制度的改革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司法;制度;改革一、引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核心,法律应该也必须体现适应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平正义,即客观规律是不可违背的
罗马法学“”者保罗认为,它是永远公正和善良的东两
司法制度的设置就是借以使众多的法律由精神王国进入现实王国以控制社会生活关系的桥梁,司法制度应该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现行的司法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日益显露出诸多的弊端,在很多方面不能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出于历史的需要必须对司法制度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且有必要将学习理论和工作实践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探究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司法本身具有永恒的吸引力,时代演进,问题发生,法律修正,则司法制度亦随之而改变
诚如美国著名法官卡多佐(BenjaminNathanCardozo)“”所言:法律需固定,但亦不可呆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