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中国高科(2006)第51号《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管理办法(试行)》2、中国高科(2006)第39号《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票和收据管理制度》3、中国高科(2006)第15号《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规定》4、中国高科财(2006)第13号《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则》5、中高科财字(2006)第38号《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组织构架的暂行规定》6、中高科财字(2006)第36号《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预算计划工作规则》7、中高科财字(2006)第35号《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则》8、中国高科会字2006(06)《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管理办法(试行)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提高公司资产质量,防止应收款的沉淀及坏帐损失,促进内部管理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应收款范围1
按会计科目分列: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除备用金外)、预付帐款(待发票转帐除外)
长期投资产生的应收股利
经同意转让股权的长期投资
在清理、催债中形成的实物资产
二、应收款登记1
在约定时间未收回的应收款和赊销期超过30天的应收款形成后即由业务部门(业务员)填写“应收款专项管理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主管领导,一份财务部门,一份业务部门自己留存
由此纳入专项管理范围
对纳入专项管理的每笔应收款,业务经办人或该业务归口部门必须设立台帐,详细记载收发货(款)情况;财务部收到货款应及时书面告知业务员或业务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内部对帐,定期与客户对帐(填写债权债务确认单);其所有原始资料均由资料部门或财务部门保管,业务人员留存复印件
三、应收款分类对纳入专项管理的应收款,按其实际情况可分为:1
正常应收款;2
非正常应收款(D级应收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