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起重机厂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现代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为了体现山起各岗位对公司发展的相对价值,形成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同时为构筑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打下良好基础,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和公司其他有关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释义薪酬管理制度是基于岗位评估结果,并对山起各岗位在公司发展的相对价值进行判断的基础上,从岗位相对价值、工作表现和对员工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制订的薪酬管理规范与操作方法
薪酬管理制度是山起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薪酬管理制度形成吸引、激励员工的机制
第三条基本原则本薪酬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体现以下原则: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2.打破职务级别与薪酬等级的绝对对应关系,通过对岗位相对价值的评估确定基础工资等级,同时考察实际工作绩效,构成综合的薪酬结构
3.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技能等综合因素考虑员工的薪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岗位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倾斜
4.结合市场上同行业企业的薪酬水平,兼顾山起的实际支付能力,形成对外部相对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
第四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山起除独立核算、承包部门以外的全部管理人员及非生产性工人,包括中层、中层副职、普通管理人员及非生产性工人
第二章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第五条薪酬结构采用结构工资制
管理人员薪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1.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是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各类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福利的规定,并根据对各岗位相对价值的评价形成的岗位等级确定的
根据岗位评估结果确定的山起基础工资等级为15级
基础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30~40%
2.岗位工资:(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