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9页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二条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范意见(以下简称本规范),接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或者非法干涉
第四条公司应当按照本规范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和股东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公司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
公司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有限责任股东时,对其他组织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但投资公司和政府授权部门批准的控股公司可不受此限
第七条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企业法人名称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并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的字样
不按本规范设立的公司,不得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第八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二章设立条件和程序第2页共69页第1页共6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9页第九条公司必须有二个以上三十个以下的股东方可设立
因特殊需要,公司股东超过三十个的,须经政府授权部门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十个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股东缴纳的股本总额
公司注册资本应当符合最低限额的规定,并同其经营范围相适应
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一)生产经营性公司五十万元人民币;(二)商业、物资批发性公司五十万元人民币;(三)商业零售性公司三十万元人民币;(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十万元人民币
国家对特定行业有较高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