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考核方案2013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考核方案为规范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考核,进一步加强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队伍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根据《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全县在岗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二、考核等次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考核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廉和综合评价六项基本要求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接受组织管理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等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也可以制定相关的考核标准
四、考核时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考核时间为12月1日至15日
五、考核的程序及方法(一)个人述职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个人述职以用人单位为单位组织所属公益性岗位人员逐一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1括
个人履职尽责、服务态度、工作成绩、服从管理、现实表现、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内容
(二)谈话考核
通过谈话考核,进一步了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思想方面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谈话考核人员范围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三)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要有广泛的代表性,用人单位组织所属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分别由用人单位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服务对象2-4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测评人员范围
第1页共3页(四)集体研究
根据个人述职、谈话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用人单位召开由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确定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结果等次,并作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否续签上岗协议的结论
(五)张榜公示
考核等次和是否续签上岗协议结论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县就业局和用人单位设立专线电话,接待群众来信、电话反映的问题
对群众反响较大、问题较为严重,不符合续签上岗协议的问题,县人社局要派专人进行调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