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线教育实施方案(一)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全街道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和目标任务全街道教育实践活动从20**4年3月开始,9月基本完成
参加单位主要包括:街道领导班子、机关站所和处直部门单位、村社区、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坚持以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机关站所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强化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全街道的教育实践活动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
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区委实施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聚焦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要弘扬认真精神,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坚持抓严、抓实、抓长效,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在重要民生领域的信访问题,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服务群众的新作为推进“人文海曲、首善街道”建设的新跨越
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贯穿全第1页共20页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