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加尕斯台村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自评报告下加尕斯台村小学下加尕斯台村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自评报告(下加尕斯台村小学)下加尕斯台村小学根据新政教督办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组织人员从组织领导、发展水平、管理与质量和校际均衡等四个方面,对下加尕斯台村小学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A1组织领导(170分)A1—B1领导职责(40分)A1-B1-C1优先发展(20分)评估标准:(1)确立“科教兴县(市、区)”战略思想,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做到“六个优先”
(“六个优先”即: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保障教育用地,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优先解决教育问题)
(2)有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并将教育改革和发展纳入其中
评分细则: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县总体规划得10分;总体规划体现“六个优先”得10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经自查:我县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确立了“科教兴县”战略思想,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做到了“六个优先”
制定了学校均衡发展工作规划、实施方案(2015—2016学年)、学期计划与总结等政策性文件,通过制定具体的教育发展规划,使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纳入到全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规划之中,做到了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用地优先保障、教育人才优先引进、教师待遇优先落实、教育问题优先解决
自评自查得分:15分A1-B1-C2责任落实(20分)评估标准:(1)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制度;(2)形成政府直接领导、教育部门主抓、有关部门配合的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协调的工作局面;(3)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检查、总结提高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长效机制
评分细则: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制度得5分;各部门责任明确、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