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绿水行动实施方案为策应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经济区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星府办发〔2012〕9号文件精神,加快我镇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施以水污染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绿水”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特制订《镇“绿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改善全镇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到合格水为目的
通过若干年的不懈努力,实现我镇石材加工企业污水零排放,确保我镇一流的水质环境
二、目标任务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地水质量安全,保障农村、农民、农业有合格的生活用水和生产灌溉用水
三、整治范围与重点我镇所辖行政区范围,重点为辖区范围内向及其支流直排污水的石材加工企业
四、方法步骤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4月8日至4月12日)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做好行动前的宣传,将我镇水污染形势宣传到各个石材加工企业及各阶层群众,使大家充分认识做好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严肃性与必然性,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水污染整治工作的宣传及时报告治理进程,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各村及工业园必须利用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
(二)摸清底数,确定对象(4月12日至4月15日)各村委会、工业园要与供电、工商等部门协同配合,对全镇范围内企业、重点行业、涉水排污企业和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建立详实准确的基础档案数据库
1、工商局负责调查提供涉水排污企业经营执照情况
第1页共3页2、各村委会、工业园负责各自辖区内石材加工企业名单,并按规模大细分三级归类报
一类指全仓库加工企业
二类指精加工企业
三类指民用建材加工企业
并与供电、税务部门协作调查企业用电情况及污水排放情况
(三)启动建设,全面实施(4月16日至7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数据库确定的整治对象,全面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