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道路运输审验指导方案为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12年道路运输查(审)验工作的通知》精神,自5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开展2012年道路运输查(审)验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查(审)验工作的领导,市交通局成立查验工作领导小组
各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搞好辖区道路运输查(审)验工作
二、查(审)验范围(一)凡在我市从事营业性道路客运(含公交)、出租客运、道路货运、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的业户和车辆;(二)客货运输站场、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客运从业人员服务资格证和危险品从业人员上岗操作证以及乘务员、站务员上岗证;三、查(审)验内容道路运输查(审)验是指对各类道路运输业户进行检查(考核),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对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及有关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验
主要内容如下:(一)运输业户检查(考核)内容为
许可证件、经营行为、质量信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价格执行、单证票据使用、服务质量及站场服务设施、规费缴纳等情况
(二)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内容为
营运证牌、技术档案(含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客车级型核定等)、违章记录、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规定安装使用标志标识、承运人责任险、缴纳规费
(三)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查验内容为
从业资格证件、违法违章记录及处理情况
四、方法步骤根据我市实际,本着便民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在确保查(审)验质量的前提下,切实简化查(审)验程序,方便运第1页共5页输经营业户
本次查(审)验与换证工作同步实施,具体分为五个阶段,自5月1日起,至11月底结束
(一)查(审)验准备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
各市认真制定本辖区查验方案,组织查验班子;全市统一印制查验表格,做好查验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