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召开请示党代会召开请示一我镇第二次党的代表大会是二oo六年六月七日召开的,根据县委安排,经永乐镇委员会党委会议讨论,拟于今年五月十日在镇政府召开中国共产党永乐镇第三次代表大会,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一、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加强领导,发扬民主,严格程序,把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为我镇实现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永乐镇第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永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3、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永乐镇第三届委员会;4、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永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5、选举产生出席县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三、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党员和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拟定中国共产党永乐镇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名额为103名,占全镇正式党员728名的14%,具体构成比例为:党员干部(包括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代表42名,占4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61名,占59%,其中妇女代表22名,占21%,在这些代表中,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占50
代表名额分配的原则是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第1页共5页选举单位党员人数及工作需要确定
四、永乐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我镇第三届党委组成人员拟设9名,提名候选人11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