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临编〔2012〕1号各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现将《XX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XX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52号)和省编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编[2011]39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核查目的通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摸清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底数及存在的问题,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基础,实现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数、人员结构等信息数据准确清楚,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二、核查范围主要是市、县、乡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县、乡两级是本次核查工作的重点。三、核查内容1、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主要核查市、县各级各部门及乡镇机构数量、规格、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此外,了解掌握机关工勤人员情况。2、领导职数配备情况。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乡镇领导职数核定和配备情况。3、编外用人情况。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第1页共4页制外聘用人员情况,包括批准单位、经费来源、聘用时间、人员结构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要与已经开展的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相结合,按照市编委《关于印发的通知》(临编[2011]30号)要求进行。四、方法步骤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从2012年1月开始,2012年5月底前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是:(一)部署实施(2012年1月)。印发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二)单位自查(2012年2月1日-2月29日)。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对本部门单位的机构名称、规格、编制员额、实有人数、人员结构、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以及实际配备数、编外用人数等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按要求填写核查表(附件1、2、3、4、5,市直部门附件2须登录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人员管理”,自动生成),写出核查报告,于2012年2月底前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三)集中核查(2012年3月1日-3月31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各部门单位自查的情况进行核对,查验机构设置、编制核定、领导职数等事项的批准文件是否符合规定,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在此基础上,建立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基础信息档案,完善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落实编制实名制。(四)整改规范(2012年4月1日-4月30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与部门单位沟通协调,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意见。各部门单位根据编制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规范并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核查同意后,对核查情况进行公示。(五)评估验收(2012年5月1日-5月31日)。机构编制第2页共4页核查完成后,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将本级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以县区为单位填写《各县区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形成核查工作报告,2012年4月底前报市编办,其中事业单位核查情况按临编[2011]30号文件要求报送。市编办将适时对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在全面总结我市机构编制核查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核查工作报告,报省编办。机构编制核查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机构、新增编制,确因工作需要的,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五、有关要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机构编制核查,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一定要把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