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烤烟灾情救助工作方案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烤烟灾情救助工作的意义2011年7月份,我县镇先后遭受7次局部冰雹灾害,导致烟叶绝收面积3000多亩,重灾5000多亩;9月份遭受“9
18”两次持续降雨灾害,导致全县烟叶绝收40%,致使50%的烟叶变成了杂烟
严重的自然灾害使我县良好的生产形势受到了重创,广大烟农损失惨重,严重挫伤了烟农发展烤烟的积极性
在当前烤烟面积落实的关键时期,做好烤烟灾情救助工作是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烤烟产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惠农政策、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对今年烤烟生产的损失,坚定烟农种烟信心和决心,提高烟农种烟积极性,稳定烟农队伍,确保实现2012年烤烟生产目标任务和促进全县烤烟产业突破发展的根本举措
各镇、相关部门、各烟站必须充分认识烤烟灾情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增强认识,认真做好2011年烤烟灾情救助工作
二、严格要求,扎实开展2011年烤烟灾情救助工作(一)救助范围
一是与烟草部门签订烤烟种植合同的烟农;二是按照烟草部门烟叶生产技术方案及相关要求开展烤烟生产的烟农;三是遭受不可抗拒的冰雹和秋淋损失的烟农;四是尚未收购级外烟的烟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参照《县烤烟产业扶持暂行办法》的原则;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三是坚持先重灾后轻灾的原则;四是坚持2010年开始3-5年持续发展烤烟的烟农优先原则(2012年不种植烤烟的烟农不予救助);五是坚持近年来建设的8×8、4×4以及2
2的大型烤房2012年不种烟的户不予救助的原则;六是坚持救助促进生产的原则(对2011年种植30亩以上的大户而2012年种植面积少于30亩的、2011年种植面积少于30亩且2012年少于2011年实际种植面积的不予救助)
(三)资金筹措及分配
一是由县民政局负责筹措资金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