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先进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在公司挖潜转型、科学发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员工,树立先进典型,倡导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通过对先进宣传、学习,有效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XXX集团公司、省级公司表彰奖励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先进评选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委员会办公室、团委负责具体工作
先进评选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先进集体和个人,技术竞赛、论文获奖按《XXX公司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先进个人在无特指情况下,指公司正式在册员工
第二章评选要求第四条荣誉称号分类:(一)工会口径:“先进部室”、“先进分工会”、“先进班组”、“优秀员工”、“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二)党建口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第五条各部门、党支部、分工会、团支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好初审关,推荐参加评选的候选单位、个人必须满足条件
第六条公司党委、团委、工会委员会和政治工作部负责各自口径评选的具体工作,对先进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第三章表彰项目的设立和审批第七条先进集体表彰限额:(一)“先进部室”2个/年;(二)“先进党支部”1个/年;(三)“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年;(四)“先进分工会”1个/年;(五)“先进班组”3个/年;第八条先进个人表彰限额:(一)“劳动模范”评选不超过2个/年(最终评定人数不超过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一),推荐人员必须为当年先进,xxx分工会可推荐2人,其他分工会各可推荐1人
(二)“优秀员工”评选10个/年,各支部按4%比例推荐申报;(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2个,按1个/党支部名额进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