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安排和《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审计局对县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具体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审计
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审计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通过跟踪审计,及时发现、纠正建设环节中常见的苗头性问题,彻底摆脱事后审计的被动局面,促进实现规范建设程序,提高政府重点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目的
二、审计范围县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规划、招投标、征地、拆迁、评估、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建设管理以及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税费执行等情况
三、审计内容及重点(一)事前审计
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筹集、拨付与存储情况,拆迁,勘察,预算价编制原理与编制程序,经济合同(包括征地、拆迁、设计、评估、咨询、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监理等合同或协议)及相关单位的确定等是否合理、合法、正确
(二)事中审计
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重大隐蔽工程及变更工程的真实性、施工用材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经济合同履行情况等,审查工程施工有无转包、分包等情况及施工、监理履行职责情况
可抽查项目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采购、供货等单位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合同、协议履行了职责及建设单位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事后审计
审查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及计划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项目建设投资情况,项目质量管理和执行情况,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执业情况
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结)算第1页共3页的真实性及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合理性等
四、审计程序(一)建设单位资料提供及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