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粮和油菜籽收购方案为维护全县粮食收购秩序,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管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今年夏粮和油菜籽收购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12〕1494号)、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2年夏粮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2〕89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夏粮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9月底
二、检查对象辖县内从事夏粮和油菜籽收购活动的各类粮油经营、加工及转化用粮企业
具体包括中央粮食企业、地方国有和民营粮食企业、外资企业、跨地区收购粮油企业等
三、检查内容(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1
粮食收购者是否取得了粮食收购资格;2
粮油收购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标准;3
粮油收购者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油菜籽)款,有无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情况;4
粮油收购者是否建立了粮食(油菜籽)经营台帐,是否按规定报送了收购统计报表
(二)《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落实情况
如果预案启动后,还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仓房条件是否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配有检化验设备和人员;2
委托收储库点是否按规定报送了粮食统计报表,最近3年内在政策性粮食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有无违规违纪行为;3
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在收购场所张榜公布了收购价格、质第1页共3页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标准、结算方式和预案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4
委托收储库点收储的最低收购小麦是否为2012年生产的等内品,是否存在购买陈粮冒充新粮或搞“转圈粮”;5
委托收储库点是否执行了《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或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