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0页平遥县职业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平遥县职业学校章程》
本章程对本校的每一个成员的思想、言行、教育教学工作等均有约束、规范作用,是每一位成员应遵守的准则和要达到的标准
第二条平遥县职业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直属县教育局领导
晋中市副处级机构
第三条本校办学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抓好技能培训,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努力把学生培养成“身心和谐、手脑并用、做学合一”新时期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理念是: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个性为重点、以综合教育为特色;办学目标是:国内一流、省内知名、与时俱进、铸造典范、不是一流、便是落后;治校方略是:以德立校、以严治校、依法治校、以制管校、科研强校、质量立校、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校训是:厚德、博学、砺志、创新;学校的校园精神是:追求完美、自强不息
第五条每年10月30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由平遥县教育局主管
学校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有如下权利:1、决策权
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策权
有任免副校长和其他行政干部的建议权
按照教职工使用管理权限,聘用人员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校长依照财经法规和规章,对学校的各种拨款和收入有合理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