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饭馆专项执法检查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市公共场所饭馆卫生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查找监管存在的漏洞,依法查处饭馆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高饭馆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一)检查范围全市范围内的饭馆[营业面积在100m2以上且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含集体食堂)的就餐场所]
(二)检查内容1
卫生许可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饭馆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要求对符合发证条件的饭馆许可率达到100%
日常卫生监督检查(1)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2)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3)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情况;(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5)有醒目的禁烟警语及标志等
三、工作进度安排(一)自查阶段4-6月,市及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按照属地和发证管理的原则开展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现场填写《市公共场所(饭馆)卫生监督检查表》,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督查阶段7月由市卫生局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稽查考核组对各县区饭馆的卫生监督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稽查和评估,查阅各县区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资料,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卫生监管监测档案建立情况
并对辖区内饭馆抽查20户以上进行督查
稽第1页共2页查考核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作为本年度对各县区卫生执法考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充分认识开展饭馆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及时制定本辖区专项检查方案,按照《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办理饭馆许可证;(二)各县(市)、区卫生局对直管的饭馆建立花名册,建立每户监管分户档,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饭馆监督覆盖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