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
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民主公开原则
坚持党员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民主评议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教育为主原则
立足教育转化,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方法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1、制定方案
根据县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机关工委
2、宣传发动
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大力宣传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
采取集中培训、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4、调查摸底
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第1页共7页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
清理的基本方法:查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