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包户脱贫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造福群众,根据市委要求,我镇拟实施“农村党员包户脱贫行动”,通过党员结对帮扶,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实现脱贫致富,共建全面小康
一、参与对象农村有带头带富能力的党员(含大学生创业村官)和有发展意愿的贫困群众均应参与到“农村党员包户脱贫行动”当中,签订“承包协议”
每村参与的“能人党员”应不少于3人,每名“能人党员”承包贫困户应不少于3户,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实施“农村党员包户脱贫行动”坚持组织动员,党员和群众自愿参与的原则;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党员和群众捆绑发展,成果共同分享,风险共同承担的原则;坚持正面激励为主的原则
三、承包类型(一)“包合作”
对有一定发展基础的贫困户,由党员“承包户”依托自身优势产业,组建专业合作社,将贫困户纳入合作社,党员“承包户”负责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
(二)“包种子”
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本钱、技术的贫困户,由党员“承包户”与结对帮扶贫困户签订协议,将种植、养殖项目的种苗、种畜(禽)借给贫困户,并全程提供技术支持、销售服务,贫困户产生经济效益后,再支付种苗、种畜(禽)费用
(三)“包务工”
对缺乏生产资料但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特别是留守家庭困难户,由党员“承包户”与贫困户签订用工协议,提供就业岗位,保证贫困户常年有活干,提高贫困户生产技能和工资性收入
(四)“包生产”
对部分自身条件较差,因病、因残无法从事生产的贫困户,由党员“承包户”将上级帮扶贫困户的第1页共3页种(养)项目进行“代种(养)”,把扣除生产成本的盈利部分兑现给贫困户,或将贫困户的土地、山林等进行流转“代耕”,支付使用租金
(五)“包分红”
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经户主同意,由乡镇或驻村帮扶工作组将应该分配给贫困户的资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