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为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农机管﹝2012﹞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未检验使用、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提高农机“三率”水平,促进农机化安全发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一)无牌行驶
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二)无证驾驶
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未检验使用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已实行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上道路行驶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违规发放牌证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等
(五)瞒报谎报事故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等
三、方法步骤第1页共3页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时间为5月至9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制定措施阶段(6月底前)
各县、区要结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