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页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号名称版本第页共页编制更改审核批准生效期年月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用地投标、竞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绪言第一条目的:鉴于各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日渐规范,通过招投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正成为取得项目用地的重要方式,为推动和规范这两种项目用地取得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本办法依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新项目发展管理制度》制定
第三条范围: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一线公司
第四条职责:本办法由企划部和集团法律室联合制定,由企划部负责解释、修订、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本办法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集团公司: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线公司:指集团公司全资拥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房地产公司企划部:指集团企划部公告:指当地政府或其他有权机关发布的土地使用权招投标、拍卖公告最后日:指投标截止日/竞买申请截止日(在没有独立的竞买申请日时为拍卖日)第二章操作规范第六条一线公司应密切留意当地政府或其他有权机关指定发布公告的报刊、网络或者其他媒介
在获知公告或收到土地投标/拍卖邀请书的当天,及时领取标书格式/竞买申请书、投标/拍卖须知、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式等招标/拍卖文件
第七条自公告或收到邀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一线公司应做出是否参加投标/竞买的初步决定,同时报送企划部
第八条初步决定参加投标/竞买的,应在决定后三日内将下列材料报送企划部:(一)投标/拍卖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二)标书格式/竞买申请书等招标/拍卖文件第2页共4页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页(三)参加投标/竞买初步分析(四)拟需要的资金额度第九条企划部在收到参加投标/竞买的决定和相关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