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提高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市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和《2009-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妇幼保健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妇女、儿童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全市妇幼保健管理率和工作质量,全面提高妇女健康、儿童健康水平,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二、工作内容与考核评价指标(一)工作内容1、建立健全市、乡、村妇幼保健队伍,由市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驻市厂矿医疗机构)确定专职妇幼人员组成,集中优势力量,做好各项妇幼保健工作
2、为全市孕产妇和0—36个月的儿童,免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
按照卫生部和省、市关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要求,以及《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对本市户籍人口中孕产妇、0—3岁儿童免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
保健服务内容为:孕早期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期5次产前检查1和产后2次访视服务、孕期高危筛查,并进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新生儿访视、婴幼儿1岁以内4次、1—3岁每年2次基本保健服务、体弱儿专案管理等
3、为全市出生婴儿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登记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审核发放工作
第1页共7页5、做好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的宣传、发放、督促及登记、上报工作
6、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降低残疾儿童出生率,进一步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
7、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妇女、儿童身体素质
8、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9、做好入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