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党组廉政建设实施方案为了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年”活动,根据灵办[20*]8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文化系统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集中教育学习阶段(4月25日至6月10日)(一)集中教育(4月25日至5月6日)市文化局党组在5月6日前组织召开全系统“廉政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全系统股级以上干部进行全面动员,组织集中教育,文化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全系统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
各单位及时召开活动动员大会,单位主要领导讲授廉政党课
(二)组织学习(5月6日至6月10日)1、学习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市委书记吕均平在市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全市“廉政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局党组书记、局长关于怎样当好领导干部专题报告
2、学习方式
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上党课、专题辅导以及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等多种形式
3、学习时间
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52学时,集中学习不少于6天,每人记学习笔记5500字以上
为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市文化局党组将今年五月确定为全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
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各单位要根据党员领导干部的实际情况,制订学习计划,提出明确要求,以八项教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教育活动
原则上要求八项教育活动中的主要领导上廉政第1页共3页党课、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