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机关文明城市构建方案为进一步做好环保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办《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分办字[2012]34号)精神,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建设和谐、富裕、文明为重点,狠抓污染减排、水环境整治、大气环境整治、重点企业整治、生态建设等工作,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内容围绕《省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环保系统创建任务,突出创建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达标
并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由部门搜集相关资料,于6月15日前完成
(一)加强文明宣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用党代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加强文明城市创建的学习宣传,把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到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
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引导人们学习礼仪知识,遵守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提高文明素质
(二)建设文明服务窗口,打造环保队伍新形象积极参加“文明窗口”、“文明单位”、“文明科室”等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引导环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文明素质;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环保行政执法,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避免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严禁索拿卡要;加大投入,绿化、美化、亮化庭院环境,加强单位安全防护,创造洁净、优雅的文明单第1页共3页位
(三)尽心履行环保职责,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紧紧围绕全局工作思路,努力实现“一流的水质、一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