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台乡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海树党发[2012]17号树台乡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各党支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县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干群关系,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一)服务发展,促进和谐。把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融入全县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广泛集中党内各种意见和建议。通过及时公开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党员、群众更好地了解、支持党内活动的开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二)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扩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公开结果要客观、公正,符合党员、群众需要,确保党务公开的实效性和经常性。(四)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司法公开、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第1页共6页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一)乡党委党务公开的重点。乡党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情况;党委研究制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落实情况;组织管理、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分工及班子成员所分管重点工作的完成和廉洁自律情况;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表彰情况;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相关规定及制度建设情况;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开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干部群众对党务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二)村党组织党务公开的重点。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工及坐班安排情况;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基层组织党内民主有关政策及议事规则执行落实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支部及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员干部履职践诺、双述双评、考核奖惩情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结对帮扶、设岗定责、交纳党费情况;干部报酬发放情况;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解决情况等。三、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一)内容审核。党务公开分为例行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例行公开。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例行公开,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乡党委备案。主动公开。未列入党务公开目录,但事关本乡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可以主动公开,并报乡党委备案。第2页共6页依申请公开。未列入党务公开目录,各支部未主动公开的事项,党员可以向支部提出公开申请。对申请的事项,支委会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乡党委备案。(二)实施公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可以向社会公开的,通过公示栏、新闻媒体、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