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班风学风评比方案评审方案为推进我系班风、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激励学生自发学习、自主管理、自我教育,巩固并提高系班各项工作成效,培养适合当代社会的高素质人才,努力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和系风,结合我系班级学生工作现状,根据系加强班风、学风的总体部署和系《关于数学系开展优良“班风,学风”建设的通知》(系学工[2009]3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为使评审工作增加透明度和公平性,在系学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评审小组,并由评审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评审小组由学生会主席部、纪检部、各班班长组成
二、评优条件1
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班委及学生党员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善于管理
班委有计划地开展日常管理工作、主题教育及其它集体活动,且形式新颖、效果良好
各项活动有完整的计划方案、活动记录、活动总结等相关材料
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国爱校,无违纪违法现象
全班同学注重文明建设和个人品德修养,尊敬师长,自觉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5
全班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发展;6
班级凝聚力强,同学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对任何不利安定团结的言行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取消资格:7
所在班级如发现以下情况,取消当期评比资格(1)班里同学在校内外打架斗殴;(2)班里同学参与赌博、酗酒事件;第1页共13页(3)同学受到院、系的处分
三、评比时间、方式及内容每学期开学后的三个周内完成评比工作,并在开学后第四周公布评比结果
评比采用自评与组织评比相结合,评比内容详见《优良“班风学风”评分表》四、说明1
评比结果将作为“优秀班集体”评比的主要依据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数学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3
本方案自2009年3月起实施
不足之处将在实施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