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为大力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将精神文明建设有机融入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全力实施“十大工程”,打造“三大战役”升级版,加快建设品质大**步伐,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全面启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现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关于开展全省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赣文明委〔2015〕2号)为指引,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努力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品质大**的新魅力得到充分彰显,确保2015年度被评为全省文明城市
二、实施步骤和任务整个创建活动于2015年5月开始至2016年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2015年7月)1
动员部署创建工作
全县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全县上下积极投身于创建活动中来
县创建办、县文明办
广泛开展创建大讨论
组织广大市民广泛开展讨论、座谈、征文、演讲等活动为**创建出谋划策,引导他们以实际行动投入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来
第1页共7页责任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创建办、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镇、经济开发区
印发《致全县广大市民一封信》
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致全县广大市民一封信》,动员全县上下积极投身于文明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