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局,各监管企业,机关各有关科(室):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电力和通信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市电力和通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的通知》(晋经信运行发电〔2017〕41号)要求,决定在全市经信系统、电力和通信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通过明责知责履责,严抓责任落实,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确保全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进一步明确全市经信系统和委机关有关科(室)的监管职责,明晰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形成人人知责、人人明责、人人履责、人人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一)知责明责活动(6月-8月)1、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局和委机关各有关科(室),要深入第1页共5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