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支持新经济新基建文:恒大研究院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
证监会就四项部门规章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同步就《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八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初战告捷;创业板推广注册制,聚焦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新经济、新技术、新基建,与科创板错位竞争,市场化、法制化,接棒成为资本市场存量改革试验田
1背景:注册制条件日趋成熟,改革加速落地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迈出资本市场改革的第一步,取得成果来之不易;创业板推广注册制,制度条件更加成熟,将接棒成为资本市场存量改革试验田
一是科创板整体运行平稳,积累宝贵经验
科创板2018年11月5日宣布设立,2019年7月22日正式开板,运行至今积累了市场化、法制化宝贵经验
具体来看,1)上市标准多元化,未盈利企业、同股不同权企业、红筹企业均可上市,有力支持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等新经济发展
2)审核权下放交易所,审核时间缩短,上市公司迅速扩容到99家
3)定价市场化,新股定价不受23倍市盈率限制、上市后的涨跌幅限制较少,给予市场博弈空间,促使炒作热度减退、股票估值迅速回归理性区间
4)强化信息披露,退市市场化
二是新《证券法》正式实施,为注册制保驾护航
新修订的《证券法》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注册制扫清法律障碍
同时将虚假陈述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处罚上限由6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建立“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弥补证券欺诈投资者保护短板,为注册制改革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三是官方释放改革信号,提振市场信心
自2019年9月以来,官方频频释放创业板改革信号,相继松绑创业板并购重组和再融资政策,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进创业板改革”,强化在创业板推广注册制的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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