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5页晋中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专业服务、业主自治和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构建诚实信用、竞争有序、服务规范的物业管理秩序
第四条新建住宅物业项目应当实行物业管理
第2页共35页第1页共3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5页难以实施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散住宅小区,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扶持机制,加强小区基础配套设施设备改造,推进实施社区管理、专项服务、业主自管相结合的日常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应急抢修等保障制度,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秩序
提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推行物业管理
第五条市、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将物业服务行业作为新兴服务业予以扶持和培育,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进程
制定物业管理财政扶持政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为老旧住宅小区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网络信息化等新技术加强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六条物业管理实行市、县(区、开发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管理体制,构建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