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2页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经2010年6月23日武汉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30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批准
该《条例》分总则,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法律责任,附则7章84条,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9年7月30日武汉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1999年9月27日湖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2010年6月23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批准)第一条第2页共62页第1页共6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2页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和与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市房屋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房屋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3页共62页第2页共6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