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在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办厅字[2005]14号)要求,部研究制订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现予印发,自2006年8月1日起试行
请各地将试行中的情况、经验和问题,及时报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前言···I1适用范围···-1-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1-3依据···-1-4总则···-2-5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4-6编制、确定出让方案···-5-7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5-8编制出让文件···-6-9发布出让公告···-7-10申请和资格审查···-9-11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招标···-11-12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拍卖···-14-13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挂牌···-15-14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17-15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17-16办理土地登记···-17-17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