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的经济合同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公司有关款项收付的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各单位对外设立、变更和终止各类经营活动的协议,但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授权范围内各部门和下属各单位(包括集团托管单位)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技术服务、建设工程、维护维修等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四条合同管理是对企业经济行为全过程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办法
1第二章合同管理责任第五条合同管理应坚持合法管理、全面管理、预防为主、分类管理、授权管理、流程管理的原则,体现责权利相统一、规范和效率相统一的管理理念
(一)公司合同主管部门负责对合同全过程的规范性进行管理,负责组织公司重大合同、重要合同、一般合同中属公司职能部门职责权限的合同的可行性审核、流转会审、报批,负责公司及职能部门合同的编号归档、合同客户资信档案及履约信用档案的备案,负责合同履约情况监督检查及合同统计,负责指导和协助合同实施部门或单位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二)公司财务主管部门、技术设备主管部门、法务主管部门、安全主管部门、服务主管部门及纪检等部门是合同的监督管理部门,同时负责合同部分事项的管理工作其中:1、公司财务主管部门负责合同金额计算复核、合同结算条款审核、财务预算内项目资金的落实、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监督管理以及合同的税务筹划与税务风险控制工作
2、公司技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