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管理资料靖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目录1、关于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的决定2、执行指挥中心机构设置示意图3、执行局机构设置示意图4、执行指挥中心职责范围5、执行指挥中心工作细则(试行)6、司法警察能与强制执行制度(试行)7、执行局职责范围8、执行局人员配备9、执行实施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试行)10、执行局流程管理制度11、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试行)12、执行未结案件月对话制度(试行)13、关于执行程序中对相关责任人公开曝光的实施细则(试行)14、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15、关于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的通知
15、关于建立县、乡镇、村居三级协助执行网络的实施意见
18、关于设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的实施意见19、关于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意见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靖边县人民法院文件靖法发【2012】43号关于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的决定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以解决执行难为重点,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
我院决定成立执行指挥中心
一、组织机构总指挥:谢中副院长副总指挥:王新军执行局局长成员:院执行局及法警大队所有干警执行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速执行动小组、保全组、警务保障组
办公室设于院执行局,胡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院执行快速反应小组的日常工作
速执行动组由速执行动小组和执行110组成,组长由折宝明担任
速执行动小组:由罗振林、雷斌琦、屈志东、张继军、邱院林、高江、李袁庆、鲍柯南组成
负责执行上级法院县委、人大、县府等指定督办的案件以及社会矛盾突出、影响辖区经济发展等需要快速执行的案件
执行110:执行110由执行局副局长折宝明、法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