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岗位职责第一部分机关岗位职责医院党委工作职责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和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党组和本级党委的决议,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2.领导市人民医院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类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4.严格教育和管理党员,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负责市人民医院基层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工作和党课教育活动。5.组织领导市人民医院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是对党员组织生活、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勤政廉洁、遵纪守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6.做好医院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市人民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教育、普法教育、计划生育、统战、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岗位活动。7.领导市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审批党员违反党纪处分和有关党员的组织处理问题。做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市人民医院的干部。9.领导市人民医院工会、团委的工作,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党委书记职责1.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主持医院党委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和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审定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规划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针,确保医院双文明建设顺利进行。4.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工作。5.抓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工作中战斗堡垒作用。6.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作风建设。7.主持中心小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解决实际问题。8.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院长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建院、依法治院,保证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促进医院健康发展。2.全面主持医院的行政、医疗业务、后勤工作,保证全年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各项任务的完成。3.负责制定医院发展建设规划、阶段实施目标及任务,对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进行审定。4.负责审定医院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实施,对医院工作中重大问题做出决策。5.全面负责医院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人事调整及奖惩。6.负责制定医院经营方针及主持全院重大经营活动,检查审核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7.对全院的医疗生产安全负总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8.统一协调、督促检查副院长所分管系统的工作完成情况。9.完成上级领导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党委副书记职责1.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主持宣传、统战、侨务、民族团结、武装保卫、团委和信访工作。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全院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工作。3.负责组织制定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规划,并做好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的协调工作。4.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5.负责共青团工作,发挥团组织生力军作用,为医院的建设贡献力量。6.做好党委日常事务性工作,落实党委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业务副院长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所分管系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2.深入科室调查研究,根据所分管系统的学科业务建设需要,制定业务建设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3.负责所分管系统的业务技术建设、科研、继续医学教育及培训考核工作。4.抓好医疗质量管理,不定期检查、分析医疗动态信息,及时进行指导、协调,严防差错事故。5.指导和检查分管系统的医疗业务开展情况,组织参与危重、疑难病人的会诊、转诊、抢救等工作。6.负责所分管科室(部门)科室长考核,对所分管系统的人员调整有建议权。7....